適用於99學年度之後入學之學生,其他學年度請洽系辦詢問。

類別共同必修通識課程系訂必修系訂選修系外選修體育與服務學習合計
學分數12185435200139

共同必修:12學分

課程名稱學分修習年級
國文上3一上
國文下3一下
*英文上3一上
*英文下3一下
*進階英文一0二上
*進階英文二0二下

*註:符合大一英文免修條件者,得申請免修。請依本校行事曆公告之基礎課程免修申請期程,至臺大學士班基礎課程免修作業系統線上申請。100學年度起入學新生核准免修大一英文者,等同免修共同必修之外文領域課程及進階英語課程,給予學分並計入畢業學分數內。

通識課程:18學分

1. 98學年度以後入學之學士班學生適用之本系指定通識課程領域為:

「A1 文學與藝術」
「A2 歷史思維」
「A4 哲學與道德思考」
「A6 量化分析與數學素養」
「A7 物質科學」
「A8 生命科學」

2. 課程如兼跨兩個領域或以上者,僅得選擇計入其中任一領域

3. 課程 有星號*的通識可選擇放入系外選修或通識,但只能擇一計入

4. 超修之通識學分(無*無法計入系外選修者)不計入畢業學分

系訂必修:54學分

年級學分數上學期
課程學分
下學期
課程學分
備註
大一15圖書館導論 2
參考資源 3
*傳播學概論 2
*社會學丁 3
資訊科學導論 2
電子計算機概論 3
*普通心理學 3
*註:
1. 人文社會學群組(三擇二)
2. 其中社會學丁不限開課系所、普通心理學限修習本系開設。
大二15參考資訊服務 2
電腦與網路通訊 2
*第二外語群組 3
研究方法與論文寫作 2
館藏發展 3
*第二外語群組 3
*註:
第二外語群組(四擇一)限:日文、德文、法文、西班牙文
大三18資訊組織一 3
資訊檢索 3
圖書館管理 2
*圖書資訊機構實務一 1
資訊組織二 3
資訊心理學 3
**人文學資訊資源與服務 3
**社會科學資訊資源與服務 3
**科技資訊資源與服務 3
**政府資訊資源 3
**競爭情報 3
*註:
於本系實習圖書館實習,與「圖書資訊機構實務二」合班同時上課。

**註:
各類型資源群組(五擇一),超修之學分可計入系內選修學分
大四6*圖書資訊機構實務二 1
圖書館資訊系統 3
圖書資訊學專題 2
*註:
1. 未修習「圖書資訊機構實務一」者不得修習。
2. 於大三暑假至校外相關機構實習,實習後大四上才選課上課。
3. 詳細內容請見圖書資訊機構實務二專頁。
4. 與「圖書資訊機構實務一」合班同時上課。

系訂選修:35學分(本系開課課號106126開頭之課程)

年級學期課程名稱學分備註
大二圖書館統計學3本系大二生必修之系內選修,
如因雙修輔系等課程安排必須修習外系開設之統計學課程,請先洽詢系辦是否可修抵,並準備欲修習之「統計學課程」的課程大綱,及學生報告書經本系開課教師簽名認可後,一併送至系辦備查方予以承認,以免學分無法承認。

以下情形本系均予以承認抵免「圖書館統計」課程學分:

  1. 選修本系之「圖書館統計」計入系內選修,則尚有32學分之系內選修待修習,
    外系選修學分仍需修習20學分。

  2. 修習外系之「統計學」課程(3學分或以上,如為上下課程需將全學年修滿方可抵免
    以此抵免本系選修「圖書館統計」3學分,
    尚有32學分之系內選修及20學分之外系選修(不可再包含其他統計課程)待修習。

  3. 修習外系之「統計學」課程(3學分或以上,如為上下課程需將全學年修滿方可抵免
    以此計入外系選修之20學分內,
    該生不得再修習本系「圖書館統計」課程,系內選修課程則需修習達35學分。


另若有輔系課程內含統計者,統計課程計入輔系學分,系內選修35學分不得含統計課程在內。
大二以上選修課程32
大三以上專題研究一2開學後徵求教師同意,列印專題研究申請書,填寫完後繳至系辦。
大三以上專題研究二2開學後徵求教師同意,列印專題研究申請書,填寫完後繳至系辦。
未修過「專題研究一」者不可選修「專題研究二」。

系外選修:20學分(系上開課課號106、126開頭之課程)

不計入畢業學分總數內

類別課程名稱年級學期學分備註
體育健康體適能大一上1
專項運動學群大二以上3專項運動學群一學期最多選修兩門,修習課名相同者可計入學分
若修畢規定學分後仍有興趣修讀體育者,可另外選擇「選修體育」。
服務學習服務學習一大一下0限修習本系
服務學習二大二上0開放修習校內或社團所開設之非專業性服務課程
服務學習三大四0不承認「本系以外單位」開授之服務三課程

  1. 課程名稱相同視為同科目,不得重複計算,如程式設計、普通心理學甲~丙、社會學甲~丁等(XXX一、XXX二則不算重複修習,另專項運動學群也不在此限)。
  2. 「新生專題」及「新生講座」課程通識或外系選修課程,無法計入畢業學分
  3. 本系學生修讀他系之雙主修必修科目及指定選修學分,計入外系選修學分。
  4. 超修之各領域學分不得計入其他領域,如超修之系內選修學分不得計入系外選修學分內。
  5. 選課學分數限規定:
    1. 每學期學生修課學分之上/下限及可超/減修情況,請參考國立臺灣大學學生選課辦法第六條及第七條之規定。
    2. 下載超修/減修學分申請表
  6. 如有其他選課問題,請先詢問系辦助教,避免修習之學分不可計入畢業學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