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年度管道別名額申請時間滯留時間參考資料/相關連結
103僑生5詳見各地區招生簡章在臺就學期間臺灣公私立大學校院
海外聯合招生委員會
103陸生02014.05.12~06.18在臺就學期間大學校院招收大陸地區學生聯合招生委員會
103外籍生(學位)52014.01.06~03.12在臺就學期間
修業年限為4-6年
國立臺灣大學國際事務處
國際學位生
103國際交換-來校交換詳見交換專區2014.03.01~03.31
2014.10.01~10.31
在臺就學期間國立臺灣大學國際事務處
校級來校交換生
103國際交換-訪問學生詳見訪問專區2014.03.01~04.15
2014.10.01~11.15
上學期:9月至1月
下學期:2月至6月
國立臺灣大學國際事務處
訪問學生計畫
103國際交換-訪問研究不拘線上申請需在抵達本校前三個月完成訪問研究的期間可配合每人的需求,短至數週、長至數月,但不超過一年。國立臺灣大學國際事務處
境外學生訪問研究計畫

年度名額申請日程資格相關連結
103聯合分發:5
(1, 1, 1, 1, 1)
未開放個人申請
詳見各地區招生簡章詳見各地區招生簡章臺灣公私立大學校院
海外聯合招生委員會

僑生資格:

1.海外出生連續居留至今,或在海外最近連續居留滿6年。(若欲申讀醫學系、中醫系及牙醫系,需最近連續居留滿8年)
2.取得僑居地之長期或永久居留證明。

招生名額查詢系統

獎助學金:僑陸生獎助學金海外聯招獎學金

年度名額申請日程資格相關連結
10302014.05.12~06.18詳見招生簡章大學校院招收大陸地區學生聯合招生委員會

報名完成始得選填志願

僑陸生獎助學金

103學年度國際學位生
定義經由「外國學生來臺就學辦法」申請入學,攻讀學士、碩士或博士等學位學程之外國學生。
名額5
申請日程2014.01.06~03.12
申請資格◎中文能力:
需繳交華語能力測驗檢定4級
需繳交以下任一項之中文能力證明
-華語文能力測驗 (TOCFL) 證書
--聽讀測驗高階級以上
◎英文能力:
非英語系國家學生或未在英語系國家獲得前一學位之申請者,須繳交現制托福達213分以上之成績單,或相當之英語測驗檢定證明。
語言能力證明文件為必繳資料,未提供者不得申請本系
分數計算資料審查40%、口試30%、筆試30%
椧附文件1.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註1]
2. 最高學歷歷年成績單 [註2]
3. 語言能力證明文件(如適用)
4. 護照影本(如果有)
5. 外僑居留證影本(如果有)
6. 財力證明書
7. 具結書暨授權書
8. 申請費繳費收據
9. 留學計畫書 [註3]
其他本系採全中文授課
1. 審查成績需達60分以上,始得參加筆試。
2. 審查及筆試成績總成績排名前10者,始得參加口試。
3. 申請者必需親自前來參加筆試及口試;人在國外者,可視情況以通訊筆試及透過音訊或視訊方式進行口試。
4. 留學計畫書應以中文撰寫,其內容應包括個人簡傳和學習目的。
註1:畢業證書非中文或英文者,應繳交中或英文翻譯本。
註2:歷年成績單非中文或英文者,應繳交中或英文翻譯本。
註3:歷年成績單非中文或英文者,應繳交中或英文翻譯本。

新生、在校生獎學金
國立臺灣大學 103 學年度(2014/2015) 國際學位生線上申請系統

身分別來校交換訪問學生訪問研究
學年度103-1103-2103-1103-2配合個人計畫
申請時間2014.03.01~03.312014.10.01~10.312014.03.01~04.152014.10.01~11.15線上申請需在抵達本校前三個月完成
資格交換學生計畫僅限與本校簽有校際交換學生計畫之姊妹校學生,且具有中華民國(臺灣)以外其他國家之國籍學生申請,須經由姊妹校主管機關正式推薦。訪問學生以來自境外姊妹校為原則,得由學校薦送或個人申請。
給有意來臺大進行短期研修1學期或1學年之國際學生,申請人須是大學或研究所之在學學生,屬全職學生但臺大並不提供學位。
註冊於任何海外大學或學術機構的外國學生皆歡迎申請本計畫。
其他本校交換學生計畫僅接受校方正式推薦之學生,不接受學生個人直接申請。訪問學生每學期最少應修習2門課程/4學分以符合本校規定。申請者必須取得本校相關教師同意後,得可提出申請。
相關連結校級來校交換生訪問學生計畫境外學生訪問研究計畫